團黨委全面推行黨員積分考核制度
為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切實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在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建立科學完善的黨員考核評價體系,經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基層單位意見修訂后,集團黨委于8月1日起正式在集團各基層黨組織中全面推行黨員積分管理考核制度,為黨員管理探出一條切實可行的新路。
黨員積分考核標準實行百分制,包括基礎項目、加分項目、減分項目和“一票否決”項目等,考核得分=基準分+加分(-減分)。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按得分排名確定,最高不超過黨員總數的10%,60分及以上為合格,50~59分為基本合格,50分以下(不含50分)為不合格。在積分考核方式上,由黨支部指派專人負責記錄黨員平時參與組織生活、繳納黨費、教育培訓、志愿服務和聯系服務群眾的情況,將本支部黨員加分減分情況,及時建立信息檔案。黨支部每半年對每位黨員積分情況進行一次匯總分析,處置。每年年底,向全體黨員、群眾進行公示,接受監督。考核得分情況須由黨支部審查,并及時上報黨委。
黨員積分考核的結果運用將與民主評議、優秀共產黨員評選、年度考核等結合,作為黨員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為優秀的黨員,一是給予政治精神獎勵,積分考核優秀的黨員優先參加各類評選表彰;二是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對考核為基本合格的黨員。黨組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并組織學習教育,連續兩次或累計三次考核為基本合格的黨員,不能參加本年度黨內各類評優評先,民主評議應定為不合格,是預備黨員的延期轉正。對考核為不合格的黨員。黨組織要進行警示和批評教育,民主評議應定格為不合格,并要求限期一年改正,是預備黨員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對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報經上級黨委批準,由黨組織召開全體黨員大會作出勸其退黨或除名處理,并及時上報備案。
集團黨委要求各基層黨支部在開展黨員積分工作過程中要充分發揮黨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作用,注重實效,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確保每一位黨員的積分科學合理、有據可查,實現黨員日常管理精細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努力打造量化考評、獎優罰劣、動態管理、示范帶動的黨員管理新平臺,切實提升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集團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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